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5-010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00,333,33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1,022,396,673.46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9,961,833.17 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 56,567,767.1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 3,394,066.03 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965,828,906.32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
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63,712.0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42,065,194.2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4,206.52
项目投入 B1 71,962.35
利息收入净额 B2 1,718.40
截至期初累计发 短期补充流动资 B3 18,700.00
生额 金
短期补充流动资 B4 17,000.00
金归还
永久补充流动资 B5 22,258.47
金
项目投入 C1
利息收入净额 C2 0.48
短期补充流动资 C3 1,700.00
本期发生额 金
短期补充流动资 C4 3,400.00
金归还
永久补充流动资 C5 1,704.58
金
项目投入 D1=B1+C1 71,962.35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718.88
截至期末累计发 短期补充流动资 D3=B3+C3 20,400.00
生额 金
短期补充流动资 D4=B4+C4 20,400.00
金归还
永久补充流动资 D5=B5+C5 23,963.05
金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D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年3月8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原浙江嘉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增资,其中人民币25,000.00万元用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1年7月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增资,其中人民币19,714.99万元用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人民币285.01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2年3月8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增资,用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此次增资,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将新增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注册资本由70,800.00万元增至90,800.00万元。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公司及美迪凯光学半导体于2021年3月8日与中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
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美迪凯光学半导体实际增资77,499.86万元。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募集资
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 备 注
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501617727098999 已于 2024.9.18
司杭州钱塘支行 99 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811080101877999999 已于 2023.6.21
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9 注销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330104016001708940 已于 2023.6.29
3 注销
宁波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71060122000511992 已于 2023.6.28
注销
宁波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71060122000512468 已于 2024.9.27
注销
合 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3 月 8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21 年 3 月 5 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5,346.19 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
投入自筹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
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95 号)。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款项 1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