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5-008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707 家
司(含 A、B 股)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2017 年度、2019 年度 需在 5%的范
华仪电气、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 围内与华仪
投资者 东海证券、 2024 年 3 月 6 日 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电气承担连
天健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带责任,天健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已按期履行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 判决)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
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罗联玬,200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严增华,202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叶卫民,200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 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的收费标准,初步确定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 75 万元(含税),内控审
计费用为 20 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