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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68: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1-04-30

688068: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事项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持续督导机构”)作为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景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近期以来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的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10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00%,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就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进行了停牌核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热景生物、证券代码:688068)自 2021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在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后,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中德证券就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
动并停牌核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二、公司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的核查结果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停牌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及之前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

先生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未披露的处于筹划阶段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未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

  (六)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3 号)。公司大股东周锌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4
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543,108 股,成交价格区间36.89-40.60 元/股,成交额 2,061.26 万元;公司大股东浙江大健康产业股权投
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健康基金”)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4 月 16 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371,100 股,成交价格 119.12 元/
股,成交额 4,420.67 万元;详情见 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发布在上述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大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号)。

  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4 月 15 日期间,由于上述股东工作人员疏忽减持细则程序规定,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368,978 股,减持价格为
69.64-100.28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详情见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发
布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减持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号)。

  在本次公司股票异动期间(即 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期间)
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林长青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仍在限售期内,其未
减持过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至今未披露过减持股份的计划,亦未减持过公司股票。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 3 个月内没有其他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七)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八)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且公司不存在
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持续督导机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事项的相关风险提示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近期存在的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事项,持续督导机构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重点关注如下事项:第一,公司一季度业绩爆发式的增长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进而未来业绩增长的预期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第二,公司在德国家庭自测市场的竞争环境随着参与者的增加已日趋激烈;第三,公司估值在业绩增长不确定性下具有不确定性;第四,公司部分重要股东的减持及正在执行的减持计划对公司股价会产生不利影响;第五,公司股价连续上涨带来了获利调整风险;第六,公司其他风险,如新冠抗原快速检测产品认证到期后无法续期的风险、新冠疫苗接种计划的推进所带来的新冠检测试剂需求不确定的风险以及公司产品产能扩张受限的风险等。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事项的相关风险提示详见与公司同日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停牌核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之“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五、持续督导机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的核查及意见

  持续督导机构就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并停牌核查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长青进行了函证,取得了董事会声明,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就信息披露事宜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现场访谈,网络检索了关于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审阅了公司公告,取得了公司收入明细表、销售订单明细表并进行了合同、海关报关单等单据抽查,抽查了公司 2021 年一季度为应对海外订单所签订的劳务外包协议及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实地查看了公司生产经营
场所,取得了公司股东名册并分析了主要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关于本次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事项并停牌核查的信息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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