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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能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韦在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到会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自身职责。《2024 年度总裁
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内部审计、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等工作方面均发表了意见或提出了建议,认真履行了职责,并对 2024 年度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和《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总结并撰写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分别对 2024 年度各项履职工作进行总结并撰写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回避:无

  公司股东大会将听取上述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独立董事各自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形成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公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对 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情况进行了研究、分析和风险评估,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制度、战略与目标,并编制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审慎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和效率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对 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自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 2024 年经营目标,认真组织并实施各项工作任务,通过不断强化管理、优化流程、规范运作、改革创新,保持了较强的市场适应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基于对 2024 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5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
1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相关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结合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15.00 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71%。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表决回避: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