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5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投资框架协议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派能科技 10GWh 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规模约 50 亿元,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派能科技”“公司”“本公司”)拟与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肥西县共同出资设立安徽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为该项目实施主体,注册资本 30 亿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26 亿元,出资占比为 86.67%。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4 亿元,出资占比为 13.33%
预计建设期:项目计划分二期建设,其中:每期建设 5GWh 电芯和系统组
装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计划 2022 年 12 月开工建设,预计 2024 年
2 月建成投产;二期项目计划 2024 年 2 月开工建设,预计 2025 年 4 月建成投
产。(该时间为预期计划时间,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等尚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本次项目建设的投资金额较大,相关项目建设分期投入且周期较长。建设过程中存在下游市场需求调整、宏观经济变化等不确定因素,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因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终止的风险。项目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事项,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尚需肥西县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且公司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所涉及的项目用地之日后生效。公司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协议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5、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控股子公司设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7、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和肥西县人民政府前期签署了《肥西县人民政府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与肥西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经过多轮谈判协商,双方拟签订《派能科技 10GWh 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随着能源革命驱动储能需求增加,储能产品应用场景不断丰富,经济性逐渐显现,全球新型储能发展迎来了快速发展期。为了提升公司的产品供应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市场地位,强化公司的核心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肥西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并投资建设派能科技 10GWh 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50 亿元,资金
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由公司与肥西县人民政府所属平台公司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安徽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30 亿元,其中派能科技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货币方
式认缴出资 26 亿元,出资占比为 86.67%;平台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 4 亿元,
出资占比为 13.33%。
2、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投资框架协议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与上述全部项目的实施及开展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交付所有必要或适当的文件和资料、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登记、办理控股子公司后续减资或者股权转让等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肥西县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路与站下路交口东南侧
机构类型:机关法人
关联关系说明:甲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设立子公司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肥西县产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 2019-04-10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馆驿路 3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23MA2TLGL689
法定代表人 丁学东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物业
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五金产品零售;对外
承包工程;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
可从事经营活动);城市绿化管理;住房租赁;市政设施管
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股权结构 肥西县财政局(肥西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肥西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持股 100%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安徽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
企业名称 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暂定,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准为准)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谈文
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 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
26 亿元,占注册资本 86.67%,平台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
资人民币 4 亿元,占注册资本 13.33%;
经营范围 锂离子电池及其他新型储能和动力电池的研发、生产、销
售。电池管理系统、新能源并离网变流和管理系统的软件
和硬件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系统集成。储能系统、可充
电电池包、锂电应急电源等锂电池集成系统研发、生产、
销售和服务。新能源发电、储能工程的设计、开发、投资、
建设、经营、服务。梯次利用蓄电池及相关回收业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暂定,最终以当地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的相关信息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二)拟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派能科技 10GWh 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暂定名)。
2、项目建设主体:安徽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3、项目建设地点:肥西经开区紫云湖片区,占地约 368 亩(实际供地面积、位置以土委会、规委会批准确定为准)。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投资规模:投资总额约 50 亿元人民币。
6、预计建设期:项目计划分二期建设,每期建设 5GWh 电芯和系统组装生产
线及相关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计划 2022 年 12 月开工建设,预计 2024 年 2 月建
成投产;二期项目计划 2024 年 2 月开工建设,预计 2025 年 4 月建成投产。(具
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7、项目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该项目投资协议的签订尚需肥西县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且公司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所涉及的项目用地之日后生效。公司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协议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肥西县人民政府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路与站下路交口东南侧
法定代表人:王新华
乙方: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 887 弄 72 号
法定代表人:韦在胜
(二)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内容
(1)乙方拟在肥西县内投资派能科技 10GWh 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项目选址位于肥西经开区紫云湖片区,占地约 368 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投资总额约 50 亿元(单位人民币,下同),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30 亿元(含设备、厂房、装修等)。
(2)项目计划分二期建设,每期建设 5GWh 电芯和系统组装生产线及相关配
套设施。一期项目计划 2022 年 12 月开工建设,预计 2024 年 2 月建成投产;二
期项目计划 2024 年 2 月开工建设,预计 2025 年 4 月建成投产。
(3)乙方须在肥西县新设立一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单位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30 亿元,其中:甲方或甲方所属平台公司出资 4 亿元,乙方出资 26 亿元。项目公司设立后自动承接本协议书项下乙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乙方就项目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优惠政策
(1)产业支持资金。甲方协调政府基金和银行资金用于支持乙方项目建设。资金的具体投资方式、退出机制等内容由甲方所属平台公司与乙方另行约定。
附回购条款的股权投资资金:甲方出资 4 亿元,根据乙方出资额度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