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5-020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3 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9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80.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3,912.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0,295.0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3,616.92 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037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 拟用募集资金投
额 入金额
1 高功率激光芯片、器件、模块产能扩充项目 59,933.25 59,933.25
2 垂直腔面发射半导体激光器(VCSEL)及光通讯 30,504.81 30,504.81
激光芯片产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365.51 14,365.51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34,803.57 134,803.57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功率激光芯片、器件、模块产能扩充项目”、“垂直腔面发射半导体激光器(VCSEL)及光通讯激光芯片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24 年 12 月基本建设完成,满足结项条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前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c.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三、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
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