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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通达: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中科通达: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38        证券简称:中科通达    公告编号:2023-020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8 月 20 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从良先
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 年 8 月 20 日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5、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 6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合计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74.94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7、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合计作废处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44.1 万股。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未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授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 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二)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6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3.38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三)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故除上述离职人员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60.7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4.1 万股。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由 65 人调整为 59 人,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40
万股调整为 80.96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就本次作废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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