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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宜上佳: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天宜上佳: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033        证券简称:天宜上佳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吴佩芳女士以外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系对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的综合考虑,公司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保障日常经营性需求及研发目标顺利实现,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71,524.2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4,401.62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
股利 14,040,177.40 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9.75%。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401.62 万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4,040,177.4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致力于发展成为绿能新材料产品创新及产业化应用的平台型公司,主营业务已由高铁粉末冶金闸片业务,拓展至光伏新能源、汽车及航空航天等领域。在着力推动大交通和新能源领域碳陶新材料的产业化应用过程中,目前已形成轨道交通、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航空航天四大业务板块。其中,轨道交通业务板块及光伏新能源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90%左右。

  根据国家铁路局数据统计,2023 年全国铁路运输旅客发送量 38.55 亿人,较
上年同期增长了 130.4%;铁路投资方面,全年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 7,645亿元,同比增长 7.5%。高铁投产新线 2,776 公里,较上年增长 33.33%,我国铁路行业发展形势整体向好。

  受益于近年来光伏技术不断更新迭代,在政策指导和技术驱动的双重作用下,全国光伏产业规模正不断加大,光伏发电在全面迈入平价时代之后有望永久性改变未来中国能源格局。如今光伏行业已成为我国可参与国际竞争并取得领先优势的产业之一。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的报告,2023 年全球新增光伏装
机量为 345.5GW,而国内 2023 年全年光伏新增装机 216.88GW,占到全球 50%
以上。受下游电池制造、装机、电站建造行业持续放量带动的市场需求提升以及行业鼓励性政策的积极影响,2023 年度光伏硅片产量有所增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坚守“科技兴邦,实业报国”创业初心,紧跟国家发展战略,深耕高铁主赛道,聚焦产业协同高附加值大容量市场,升级碳陶制动材料,拓展碳基复合材料、树脂基碳纤维复合材料,挖掘新的增长曲线,通过规模化、产业化、智能化、数字化,致力将公司发展成为绿能新材料产品创新及产业化应用平台型公司。公司战略目标明确,依托高铁制动材料领域深厚技术底蕴、丰富产业化管理经验及优秀成本管控能力,快速拓展新业务,作为高铁轨交闸片龙头,积极向碳碳热场、石英坩埚、锂电负极、汽车碳陶制动盘等领域布局延伸。短期碳碳热场、石英坩埚形成协同之势并行发展,中期锂电负极及汽车碳陶制动盘业务有望打开成长新空间,长期持续深度挖掘碳基材料在更多新能源场景领域应用。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受轨道交通粉末冶金闸片行业竞争加剧影响,国内高铁粉末冶金闸片行业整体中标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且与之保持挂钩的检修闸片价格持续走低,公司轨道交通业务板块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影响。与此同时,公司在光伏热场碳碳复合材料制品行业也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格局。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份成功收购江苏新熠阳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式进入光伏石英坩埚行业,基于在光伏新能源业务板块三板斧战略,即“石英坩埚和碳碳热场业务协同、产品性能全面提升以及碳碳热场业务成本优势”,全面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1,069.93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401.62 万元。
  公司围绕绿能新材料产品创新及产业化应用的平台型公司进行产业布局,不断加大在基础设施建设、定制化设备落地、生产工艺优化、人才团队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以增强公司技术实力、核心竞争力、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有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及装备升级产线、余热回收绿能发电项目、15 万套碳陶制动盘生产线等多条生产线及项目在建,短期资金需求较大。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紧跟国家发展战略,围绕绿能新材料产品创新及产业化应用战略定位,深耕轨交赛道,聚焦光伏辅材产业,积极拓展碳基复合材料、树脂基碳纤维复合材料以及碳陶制动材料等新兴业务,新增大批厂房及设备等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支出以及员工薪酬、原材料采购等营运资金支出,公司未来日常经营及投资现金流面临较大压力。2023 年度进行一定比例的现金分红,同时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长期投资以支持公司发展,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该预案是公司管理层基于对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2023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业务拓展、研发投入及生产经营。主要用途如下:

  1、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在轨道交通、光伏新能源、汽车及航空航天等领域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通过规模化、产业化、智能化、数字化,致力将公司发展成为绿能新材料产品创新及产业化应用平台型公司。
  2、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优化碳碳热场、碳陶材料技术工艺,同时向光伏石英坩埚领域延伸,进一步拓展公司技术储备,为公司产品技术迭代升级打下坚实基础。

  3、随着公司在资产、规模等方面的增长,未来需要充足资金以确保自身健康稳定可持续性发展,保持并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建立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上证 e 互动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积极实施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回报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与《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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