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2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
1、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68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219.0 万股,预留授予 49 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前):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 25.94 元/股。
(4)首次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64 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分别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公司归属系数 100% 公司归属系数 80%
以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剔除 LP、 以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剔除 LP、HTE
第一个归属期 HTE 铜箔产品)为基数,2024 年度 铜箔产品)为基数,2024 年度营业收
营业收入(剔除 LP、HTE 铜箔产 入(剔除 LP、HTE 铜箔产品)增长率
品)增长率不低于 30%; 不低于 20%;
以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剔除 LP、 以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剔除 LP、HTE
第二个归属期 HTE 铜箔产品)为基数,2025 年度 铜箔产品)为基数,2025 年度营业收
营业收入(剔除 LP、HTE 铜箔产 入(剔除 LP、HTE 铜箔产品)增长率
品)增长率不低于 60%; 不低于 4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含)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
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不含)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公司
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公司归属系数 100% 公司归属系数 80%
以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剔除 LP、HTE 以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剔除 LP、
第一个归属期 铜箔产品)为基数,2025 年度营业 HTE 铜箔产品)为基数,2025 年度
收入(剔除 LP、HTE 铜箔产品)增 营业收入(剔除 LP、HTE 铜箔产品)
长率不低于 60%; 增长率不低于 40%;
以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剔除 LP、HTE 以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剔除 LP、
第二个归属期 铜箔产品)为基数,2026 年度营业 HTE 铜箔产品)为基数,2026 年度
收入(剔除 LP、HTE 铜箔产品)增 营业收入(剔除 LP、HTE 铜箔产品)
长率不低于 100%; 增长率不低于 8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条件下,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前最近一次考核结果确认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及以上”、“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评价标准 合格及以上 不合格
个人归属系数 1 0
在公司业绩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B(含)以上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归属系数×个人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公司独立董事张政军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3、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9 月 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5)。
4、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 年 9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6、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9、2025 年 9 月 8 日至 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