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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20 科创 方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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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邦股份: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8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 年 9 月 5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49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81,348,500
      股的 0.60%;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25.7532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5 日为
预留授予日,并以 25.753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4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49 万股限
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公司独立董事张政军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3、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9 月 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5)

  4、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9 月 1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5、2024 年 9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6、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2025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以实
施 2024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为基数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 2024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676 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
其他形式的分配,该方案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25.94 元/股调整为 25.7532 元/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意确定 2025 年 9 月 5 日为预留
授予日,授予 34 名激励对象 4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5.7532 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 年 9 月 5 日


  2、预留授予数量:49 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34 人

  4、授予价格:25.7532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7、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情况: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次授予时公司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34 人)          49            18.28%            0.60%

        预留部分合计                  49            18.28%          0.60%

      注: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
  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