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08,64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
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551,130 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 80,484,430 股的 0.6848%。
(3)授予价格:40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 53 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公司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30%
第一个归属期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40%
第二个归属期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30%
第三个归属期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营业收入(A)、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B)进行一次考核,根据上述两个指标分别对应的完成程度
核算归属比例。各归属批次对应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营业收入(亿元)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
归属期 对应考 (A) (B)
核年度 目标值
(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2022 年度 AI 语音类方案研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营业收入 Am*80% 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 1,000 万元
的 120%
2022 年度 蓝牙/Thread 系列第一代产品研发产业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营业收入 Am*80% 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低于
的 140% 1,000 万元
2022 年度 RISC-V 双核处理器芯片第一代产品研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营业收入 Am*80% 发产业化,相关产品实现累计销售额不
的 160% 低于 1,000 万元
研发项目产业 研发项目产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完成度 财务指标对应系数 化指标完成度 业化指标对
应系数
A≥Am X=100% 不启用 ——
An≤A
营业收入 累计销售额 B
A
累计销售额
B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当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
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自项目产品研发成功至考核当年底的累计销售额不低于 1,000 万人民
币。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 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B+及以上、B、B-、B-以下(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 B-以下)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 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B+及以上 B B- B-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50% 25%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 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 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 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3 月 10 日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6)。
(3)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
(4)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 年 3 月 28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5)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
年 3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 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6)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2022年、2023 年、2023 年第二期、2023 年第三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
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2022 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