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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科技:乐鑫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5


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鑫科技”或“公司”) 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
2022 年、2023 年、2023 年第二期、2023 年第三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股票来源进行调整。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对股票来源进行调整。

    二、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0 年第一期、2021 年、2022年、2023 年、2023 年第二期、2023 年第三期、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股票来源进行调整。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2022 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对股票来源进行调整。

    三、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