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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015:交控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6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网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金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申购平台(https://120.204.69.22/ipo或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以及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金公司丰众6号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详见“二、战略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时间: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19年7月9日(T-3日)的9:30-15:00。

    4、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5、同一投资者多档报价: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3个。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


    6、高价剔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延迟发行安排: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的,超出比例不高于10%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申购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超出比例超过10%且不高于20%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申购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布2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超出比例超过20%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申购前至少15个工作日发布3次以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8、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0.5%,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

    9、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为满足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投资需求而设立的公募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根据《企
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

    10、市值要求: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19年7月5日为基准日,除了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以外,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实施细则》执行。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方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持有市值按其2019年7月10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11、网上网下申购无需交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2019年7月1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及网下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7月1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12、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3、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2019年7月16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
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7月1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4、中止发行情况: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

  15、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6、本次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及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分别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及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和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7、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
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

  1、交控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已于2019年6月17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