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5499 沪市 东鹏饮料


首页 公告 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5

东鹏饮料: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4-031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金额:不超过 85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2、投资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资管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3、投资期限:使用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投资概况

  (一)投资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其子公司拟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


  (三)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资管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四)投资额度及授权期限

  不超过 85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管理层安排投资部相关人员对投资产品进行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投资期间,一旦负责人员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资管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购买适度的低风险等级投资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理财
产品、资管产品等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仍不排除因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本金和收益的情况。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规定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资金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