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88 证券简称:均瑶健康 公告编号:2020-010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具体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8 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
过 7,000 万股新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43,000 万股。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8
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增加到43,00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经中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人民币普通股 7,000 万股,于 2020 年 8
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湖北均瑶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湖北均瑶大
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 英 文 名 称 : Juneyao Grand
Healthy Drink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
大道 257 号; 道 257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431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000
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3,000 万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错误!未找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错误!未找到引到引用源。第(一)项至第(三)项的 用源。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公司依照本章程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定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转让或者注销。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
(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 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个月时间限制。 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责任。 员和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审议: 议:
(一)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 (一)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
(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金额在 2,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联交易; 易;
(二)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二)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
(三)虽属于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 (三)虽属于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
施的关联交易,但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 施的关联交易,但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
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 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的计算标准按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的计算标准按照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相关规定执行。 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股东大会通知中指定的地点。 点为:股东大会通知中指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 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公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公司司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确定确定股东身份。通过其他方式参加股东 股东身份。通过其他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大会的,其具体方式和要求按照法律、 的,其具体方式和要求按照法律、行政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 的规定执行。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
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
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开披露。 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
股比例限制。 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
权利。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
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
以配合。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开征集股东权
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