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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光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27,264,325 股;

     发行价格:32.46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或“沪光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新增的 27,264,325 股,股份已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预计将于 6 个月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和交易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4 年 1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储存账户的议案》等议案。

  2、2024 年 2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决定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请发行人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024 年 3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并批准了上述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4、2024 年 3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5、2024 年 8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主要修订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昆山泽轩新增为发行人及昆山泽轩共同实施等内容。

  6、2025 年 2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并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2025 年 3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前述《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8、2025 年 7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9、2025 年 9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2、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1)2024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昆山沪光汽车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沪光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2)2025 年 1 月 22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昆山沪光
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号),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27,264,325 股

    3、发行价格:32.46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884,999,989.50 元

    5、发行费用:14,512,265.19 元(不含增值税)

    6、募集资金净额:870,487,724.31 元

    7、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5 年 9 月 2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708 号),截至 2025 年 9 月 24 日止,中信建投证券
已收到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884,999,989.50 元(大写:捌亿捌仟肆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玖元伍角),所有认购资金均 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2025 年 9 月 2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709 号),截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止,发行人已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7,264,325 股,发行价格 32.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4,999,989.5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4,512,265.19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0,487,724.31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7,264,32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843,223,399.31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5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 定,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参与认购的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 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 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次发行已经履行了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相关的批准和授权合法 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 律文件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发行的发行对象具 备合法的主体资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
 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32.46 元/股,发行股数 27,264,325 股,募集资金总额
 884,999,989.50 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42,144  299,999,994.24    6 个月

 2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3,746,154  121,600,158.84    6 个月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83,980  64,399,990.80    6 个月

 4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48,428  59,999,972.88    6 个月

 5  重庆渝富智联汽车私募股权投资        1,540,357  49,999,988.22    6 个月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陕西盈泰航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540,357  49,999,988.22    6 个月
      (有限合伙)

 7  南昌国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386,321  44,999,979.66    6 个月

 8  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232,285  39,999,971.10    6 个月

 9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47,443  33,999,999.78    6 个月

 10  博润多策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        924,214  29,999,986.44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