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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联合:中际联合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日期:2024-04-13

中际联合:中际联合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公司代码:605305                                                公司简称:中际联合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际联合        605305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亚锋                          齐亚娟

    办公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11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南路11号

      电话        010-69598980                    010-69598980

    电子信箱      ir@3slift.com                  ir@3slift.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础情况

  中际联合主要从事专用高空安全作业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高空安全作业服务。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的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门类下的“CG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35。

  (二)高空安全作业设备行业概况

  根据国家标准 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高处作业,指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 或 2m 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根据机械行业标准《升降工作平台术语与分类》(JB/T 12786-2016),升降工作平台包括举升式升降工作平台、导架爬升式工作平台、悬吊式升降工作平台和异型轨道式工作平台,公司产品主要属于悬吊式升降工作平台。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在风力发电行业,同时在建筑、通信、水电、桥梁、消防、仓储等共16 个行业均有应用。

  (三)风力发电行业政策回顾

  2023 年,风力发电行业在全球范围内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无论是在技术创新、市场扩张还是政策支持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进展。随着全球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不断增长,预计未来几年风电行业仍将保持强劲的发展态势。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
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能源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深刻把握,为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十四五期间,我国风电发展的目标聚焦于技术创新、产业能力增强、装机容量提升以及保持全球领先优势。这些目标的实现将有助于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部分政策及相关文件如下:

  2023 年 2 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积极稳
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保障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助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进完善碳市场交易机制,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

  2023 年 4 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
型,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谋划启动建设海上光伏,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23 年风电、光伏装机增加 1.6 亿千瓦左右。《意见》还指出,2023 年的目标要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18.3%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 51.9%左右,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15.3%。

  2023 年 4 月,国家标准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指出风力发电领域重点制修订风能资源监测、评估以及风力预报预测等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关键零部件标准,消防系统标准,风电塔筒用材料标准,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标准以及并网标准,风电系统稳定性计算标准。

  2023 年 6 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推动新能源集中与分布并
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利用与远距离外送并举,构建新能源多元化开发利用新格局。推动主要流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沙漠戈壁荒漠地区新能源基地化及海上风电集约化开发。积极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利用,一体化统筹海上风电的规划、建设、送出、并网与消纳,并逐步由近海向深远海拓展。

  2023 年 6 月,国家能源局印发《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鼓励并网运行超过 15 年
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 1.5 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风电场应当退役,经安全运行评估,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可以继续运营。

  2023 年 8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
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通知》中指出,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
消费凭证,用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核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认证等,其中:可交易绿证除用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凭证外,还可通过参与绿证绿电交易等方式在发电企业和用户间有偿转让。

  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其中:对集中式风电(含海上风电)、集中式太阳能发电(含光热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2023 年 10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
许可管理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67 号)。《通知》明确:在现有许可豁免政策基础上,将分散式风电项目纳入许可豁免范围,不要求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2023 年 1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
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选择 100 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统筹考虑各地区碳排放总量及增长趋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首批在15 个省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试点城市建设主体原则上为地级及以上城市,试点园区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园区。

  2024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不止是国内,欧洲及北美等国也在 2023 年出台了多项政策及规划,以支持风力发电的快速发展。

  2023 年 1 月,欧盟委员会主席在达沃斯论坛上发表特别讲话,并公布《欧盟绿色协议工业计
划》(The Green Deal Industrial Plan),该计划旨在提高欧盟工业竞争力,并支持欧洲实现碳中和道路,这一计划将对欧洲的能源危机产生缓解作用,大力发展本土所有的风电、光伏产业,摆脱油、气依赖,同时也能对其绿色转型、低碳目标产生积极作用。

  2023 年 3 月,挪威海上风电协会和日本海上风电协会(JWPA)在东京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
(MoU),旨在促进两国海上风电公司之间的业务发展。挪威海上风电协会表示,挪威供应链和开发
商都对新兴的日本市场感兴趣,尤其是浮式海上风电,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

  2023 年 3 月,美国能源部(DOE)发布《推进美国海上风能:实现并超越 30 吉瓦目标的战略》,
旨在实现美国到 2030 年海上风电部署达到 30 吉瓦、到 2050 年超过 110 吉瓦的目标。该战略分为
四个部分:第一,近期发展固定式海上风电;第二,中期发展漂浮式海上风电;第三,通过技术创新提高海上电网的可靠性、弹性和互操作性,支持扩展可靠且弹性的电网基础设施;第四,转型发展,推进储能和海上风电联产技术,支持部署海上风能中心。

  2023 年 4 月,欧洲比利时、丹麦、德国、法国、爱尔兰、卢森堡、荷兰、挪威和英国九国国
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奥斯坦德举行第二届“北海峰会”,商定将充分调动北海能源和工业潜力,
计划到 2030 年,将北海附近国家的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提高到 120 吉瓦,2050 年提高至 300 吉瓦
以上。

  2023 年 5 月,法国经济部长在政府部长会议上正式公布振兴“绿色工业”法案,将重点推动
绿氢、电池、风能、热泵和太阳能等 5 大绿色科技产业发展。法国政府计划每年拨出 10 亿欧元的预算用于对环境友好型投资的新税收抵免。

  2023 年 9 月,美国能源部发布了《美国大西洋地区海上风电传输发展行动计划》,以此促进
海上风电发展,加强国内能源供应链稳定性。计划概述了将第一代大西洋海上风电项目连接到电网所需的即时行动,以及未来几十年增加输电能力的长期规划方案。《计划》指出,协调规划将有助于加快海上风电项目时间进度,降低项目成本,同时增强电网的可靠性和弹性。从中长期来看,加强区域内协调、共享输电线路和海上高压直流(HVDC)互联网络可以更有效地利用海上风能,实现更大范围资源合理配置。

  2023 年 10 月,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风电行动计划》(European Wind Power Action Plan),
以支持欧洲风电产业发展。该计划提出,为实现欧盟最近在可再生能源指令中达成的到 2030 年可再生能源占比至少达到 42.5%(可选达到 45%)的目标,必须大幅度提高风力发电的装机容量。预
计从 2022 年的 204GW 增长到 2030 年的 500GW 以上。

  2023 年 12 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的会谈中,
近 120 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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