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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得科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必得科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下午 14 点 30
分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碧玉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

  (3)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能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财务状况和公司财务状况、2023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经营成果以及合并现金流量和公司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长期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6)。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2024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商定具体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使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轨道交通车辆配套产品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9)。

  10、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刘洪群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陈晓媛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2)。

  1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程》等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

  1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报备文件

  1、《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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