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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296 沪市 神农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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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296: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6

605296: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2-103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
                  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崇左市江州区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及肉食品深加工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66,500 万元,其中:约 60,000 万元用于
      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项目的母猪场与育肥场配套项目,该投资分期分批进
      行;约 6,500 万元用于建设现代化肉食品加工厂。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且项目资金需要公司自筹,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对
      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压力,增加财务风险;

  2、 项目实施期间,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
      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从而带来项目无
      法如期实施的风险;

  3、 本项目投资决策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
      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宏观和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经
      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未来经营效益的实
      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 本协议中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
      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如未来公司业务或投
      资规模发生调整,该预计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5、 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
      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
      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
      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 年 11 月 25 日,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投资建设崇左市江州区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及肉食品深加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该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 66,5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融资等方式解决。崇左市江州区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项目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崇左神农畜牧有限公司实际履行,后续公司拟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需要通过对广西崇左神农畜牧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或提供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其提供项目资金;肉食品深加工项目拟由公司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实际履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本投资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及办理后续相关具体投资事宜。

    二、拟签署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协议对方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

  公司与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及肉食品深加工项目;

  2、项目总投资:约 66,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约 60,000 万元用于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项目的母猪场与育肥场配套投资,该等母猪场与育肥场将分期分批进行建设,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建设情况及市场状况决定或调整项目具体投资金额及建设安排;约 6,500 万元用于现代化肉食品加工厂投资,公司在前述母猪场与育肥场建设完成后,将根据届时养殖规模及市场调研,考虑以约 6,500 万元的投资新建现代化肉食品深加工厂一座,该等肉食品深加工厂的具体投资金额、建设时间、主要产品、产量产值等情况由公司与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届时协商确定。

    四、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

  乙方: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及肉食品深加工项目;

  2、项目总投资:约 66,5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约 60,000 万元用于年出栏
50 万头生猪项目的母猪场与育肥场配套投资,该等母猪场与育肥场将分期分批进行建设,乙方将根据具体项目建设情况及市场状况决定或调整项目具体投资金额及建设安排;约 6,500 万元用于现代化肉食品加工厂投资,即乙方在前述母猪场与育肥场建设完成后,将根据届时养殖规模及市场调研,考虑以约 6,500 万元的投资新建现代化肉食品深加工厂一座,该等肉食品深加工厂的具体投资金额、建设时间、主要产品、产量产值等情况由双方届时协商确定;

  3、项目选址及占地面积: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规划占地面积约3,000 亩左右;

  4、建设内容:按照国际先进的设计理念,采用神农集团先进的生猪养殖技术,以工厂化的养殖理念,在广西崇左市江州区建设年出栏 50 万头优质生猪的现代化、标准化,环保型生猪养殖及配套基地,并带动年出栏 1,000 头以上规模养殖大
户 120 户,养殖户优质肥猪出栏时直接供应给广西神农区域内“神农放心肉”屠宰场,实现生猪产业链建设中养殖生产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并带动饲料加工、肉食品加工、有机农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5、建设周期:在合法取得本项目所有土地使用手续后 2 年内完成建设;
  6、土地取得方式:项目养殖用地采取租赁方式取得,食品加工等建设用地采取招拍竞拍取得。养殖用地具体由乙方另行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用地按设施农用地报批备案;

  7、违约责任:(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须严格遵守协议规定,任何一方不能违约,若违约须向对方赔偿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2)由于不可抗力或出现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情况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的方法: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公司旨在增强公司主营业务能力、拓展公司产业链,贯彻执行公司发展战略,加快广西地区产业布局,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从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且项目资金需要公司自筹,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压力,增加财务风险;


  2、项目实施期间,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从而带来项目无法如期实施的风险;

  3、本项目投资决策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宏观和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本协议中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如未来公司业务或投资规模发生调整,该预计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5、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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