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55 证券简称:天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
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或“天普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天普控股”)通知,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或“收购人”)、海南芯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芯繁”)和方东晖对天普控股的增资款已足额支付,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控制权变更涉及协议转让及增资,并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中昊芯英、方东晖分别持有上市公司 10.75%、8.00%的股份,
已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完成过户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芯繁、中昊芯英及
方东晖合计持有天普控股 75%股权,可以对天普控股形成控制,并通过天普控股
控制上市公司 49.54%的股份。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海南芯繁、中昊芯英及
方东晖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68.29%的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天普控股;杨龚轶凡通过控制中昊芯英和海南芯繁来实现对天普控股的控制,并通过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尤建义先生变更为杨龚轶凡先生。本次
要约收购期限已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届满,中昊芯英将尽快向中登公司上海分
公司申请办理要约股份过户及资金清算手续。
本次增资涉及的借款安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一、关于本次控制权变更的前期安排
本次控制权变更涉及协议转让及增资,并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3 日,过户股数 25,14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8.75%,股份性
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中昊芯英、方东晖分别持有上市公司
10.75%、8.00%的股份。本次协议转让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等相关公告。
本次增资后,海南芯繁、中昊芯英、方东晖合计持有天普控股 75%股权,可以对天普控股形成控制,并通过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 49.54%的股份。因此,本次协议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海南芯繁、中昊芯英、方东晖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68.29%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天普股份上市地位为
目的。本次要约收购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即 202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截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本次要约期限已届满。
二、关于本次控制权变更的最新进展
1、本次增资已完成
2025 年 8 月 21 日,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与尤建义、天普控股签署
《增资协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拟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天普控股分别增资 618,868,933.76 元、395,208,241.12 元、506,734,425.12 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后,中昊芯英持有天普控股 30.52%股权,海南芯繁持有天普控股 19.49%股权,方东晖持有天普控股 24.99%股权,尤建义持有天普控股
25.00%股权。根据中昊芯英、海南芯繁、方东晖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签署的《一
致行动协议》,海南芯繁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昊芯英、方东晖合计持有天普控股
75%股权,可以对天普控股形成控制,并通过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 49.54%的股份。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中昊芯英、海南芯繁和方东晖对天普控股的增资已完
成交割,增资款已足额支付,于同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增资后的天普控股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中昊芯英 6,104 30.52%
2 海南芯繁 3,898 19.49%
3 方东晖 4,998 24.99%
4 尤建义 5,000 25.00%
合计 20,000 100.00%
根据《增资协议》约定,天普控股将向上市公司提供人民币 850,000,000.00元的借款,无需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双方已
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签署《借款合同》,天普控股将在《借款合同》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借款支付给公司。
2、本次控制权变更已完成
前期协议转让完成后,中昊芯英、方东晖分别持有上市公司 10.75%、8.00%的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8.75%的股份;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芯繁、中昊芯英及方东晖合计持有天普控股 75%的股权,可以对天普控股形成控制,并通过
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 49.54%的股份。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海南芯繁、中
昊芯英及方东晖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68.29%的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天普控股;杨龚轶凡通过控制中昊芯英和海南芯繁来实现对天普控股的控制,并通过天普控股控制上市公司,因此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尤建义先生变更为杨龚轶凡先生。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尤建义先生变更为杨龚轶凡先生。本次控制权变更将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股东结构和治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以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进一步整合产业链资源、加速产业升级,完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促进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截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中昊芯英将尽快向中
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要约股份过户及资金清算手续。
3、公司将持续关注前述借款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