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确成股份 证券代码:605183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成股份”或“本公司”、“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5.3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41,588.3145 万股的 0.8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94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08 人,占公司 2024 年度末员工总数
828 人的 13.04%。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本计划各批次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权益数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量占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2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35%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 45%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一、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7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9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10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1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11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11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11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来源、数量和分配...... 12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12
二、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12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12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13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13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13
三、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13
四、本激励计划禁售期......14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6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6
三、定价方式的合理性说明......16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18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18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18
三、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21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22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程序......22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22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程序......23
四、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程序......24
五、本激励计划的终止程序......24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25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解除限售数量的调整方法...... 25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25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26
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27
一、会计处理方法......27
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29
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29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29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31
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31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31
三、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争议的解决......33
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34
一、 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34
二、 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34
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34
四、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调整程序......35
五、回购的程序......35
第十五章 附则......36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草案、激励计划(草案) 指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限制性股票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解除
限售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 指 从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
限售期 指 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自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算
解除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
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可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
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