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151:评估答复意见-北汽华森
针对贵公司提出的审核意见,我公司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了答复
具体如下:
1、北汽华森主要从事货物运输业务,按收益法评估增值率分别为1146.84%,
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仅为128.95%,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转让依据。
请补充披露:(1)收益法具体评估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预测指标情况及
变动趋势假设的合理性、主要参数的具体来源和依据;(2)结合资产评估增值情
况,具体说明收益法评估价值显著高于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的合理性;(3)结合
上述事项及可比交易和可比公司情况等,充分说明对收购资产收益法估值溢价
较高的依据及合理性;(4)说明本次交易安排是否对未来标的公司盈利预测不达
预期设置相关保障措施,如否,说明原因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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