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本公
司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8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13,170,89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1.48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599,999,960.1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060,706.02 元(不含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82,939,254.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业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22]B120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于 2023 年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派鑫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鑫科技”)作为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于 2023 年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派鑫科技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以下统称“专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
款专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
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列示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开户单位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 备注
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 已于2025年
1 派克新材 10656101040029673
埭支行 12 月销户
2 派克新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 463778276617
行 12,729.55
3 派鑫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 528778275559 1,750.09
行
4 派鑫科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 78030122000404536 22.94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 已于2025年
5 派鑫科技 1103020919201278666
长支行 3 月销户
合计 14,502.58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58,293.93
项目 金额
减: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7,428.55
其中: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项目募集资金 1,701.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减: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加: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减手续费) 6,637.2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7,502.58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 13,000.00
注 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4,502.58 万元,购买理财
产品以及结构性存款账户余额 13,000.00 万元。
注 2:本专项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
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 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该事项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原募投项目中的 5 亿元募
集资金变更用于投向“高端装备用大型特种合金锻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总投资 78,460.28 万元,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正常用于原项目的建设实施。具体如下:
序 项目 实施主体 原拟投资 原募集资金 现拟投资 现募集资金
号 总额 投资额 总额 投资额
1 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 派鑫航空 150,000.00 140,000.00 93,111.31 90,000.00
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2 高端装备用大型特种合金 派鑫航空 78,460.28 50,000.00
锻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派克新材 20,000.00 18,293.93 20,000.00 18,293.93
合计 170,000.00 158,293.93 191,571.59 158,293.93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均不存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
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抓住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
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截至2022年10月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公W[2022]E1477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2年10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701.0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2年实际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置换1,701.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 12 个月。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