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0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达成调解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本次诉讼案件的本金金额调整后为 2,235.61 万元;自前次连
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披露后,截至 2025 年 9 月 2 日,重庆四方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的数量为 56 个,涉及本金金额为 226,635,977.89 元(含本次诉讼)。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双方已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并由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后续案件执行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本次公告中所涉及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目前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披露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
道 789 号的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洪山区法院”)申请起诉。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收到洪山区法院发送的《诉讼费预交通知书》。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诉讼费缴费成功并收到洪山区法院发送的《应诉通知书》。
本次诉讼案件的原告为公司,诉讼代理人为谭鑫、覃凤;被告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诉讼代理人为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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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披露诉讼案件的事实情况
(一)案件事实
公司与中建三局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在武汉市洪山区签订《茶惠大道工程商
品混凝土供应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由公司向中建三局承建的“茶惠大道一标段工程”供应商品混凝土,并约定了货款结算和付款方式。后于 2023年签订《茶惠大道工程商品混凝土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确定了新的货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公司按原合同约定向中建三局供应商品混凝土,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期间,公司向中建三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共计货款
125,373,574.91 元。
截至 2025 年 8 月 1 日,中建三局已经向公司支付 66,539,000.00 元,逾期
未支付到期应收进度货款 21,222,502.44 元,尾款尚未到期。经公司多次沟通后仍无法收回前述逾期到期应收进度货款。
(二)诉讼请求
公司根据上述案件事实,诉讼请求为:
1、请求判令中建三局支付公司货款 21,222,502.44 元;
2、请求判令中建三局支付公司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暂计至 2025 年 8 月 1
日为 109,649.60 元;
3、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中建三局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
以上三项诉讼请求暂合计为 21,332,152.04 元。
三、案件调解情况
2025 年 12 月 23 日,基于各方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与中建三局在洪山
区法院主持下,双方积极协商谈判后达成调解。近日,公司收到洪山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 由中建三局支付公司到期货款共计 22,356,093.51 元,该款项于 2025
年12月3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每月月底前支付300万,剩余1,356,093.51
元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前支付;
(二)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76,790 元,由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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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与中建三局间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
争议。
四、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前次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披露后,截至 2025 年 9 月 2 日,公
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的数量为 56 个,涉及本金金额为 226,635,977.89 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08%。前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诉讼地位主要为原告,案件涉及事项主要为买卖合同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仲裁整体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未结案件
案由 一审阶段 二审阶段 判决生效阶段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金额
买卖合同纠纷 816,352.80 0.00 147,578,553.49
票据纠纷 - - -
其他 - - -
小计 816,352.80 0.00 147,578,553.49
已结案件小计 78,241,071.60
合计 226,635,977.89
(二)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 原告/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案号 涉案金额 状态
号 申请人
1 公司 中建铁路投资建 买卖合 (2025)渝 0192 民初 13,562,115.25 判决生效,
设集团有限公司 同纠纷 5613 号 履行中
2 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 买卖合 (2025)渝 0112 民初 14,538,782.45 判决生效,
程局有限公司 同纠纷 47406 号 履行中
3 公司 中交建筑集团有 买卖合 BIAC-(2025)007883 14,398,232.11 已结
限公司 同纠纷 号
中建三局第三建 买卖合 (2025)武仲受字第 判决生效,
4 公司 设工程有限责任 同纠纷 000002939 号 10,621,620.04 履行中
公司
5 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 买卖合 (2025)鄂 0111 民初 22,356,093.51 判决生效,
限公司 同纠纷 16870 号 履行中
6 砼磊 重庆华硕建设有 买卖合 (2025)渝 0115 民 17,663,105.11 判决生效,
限公司、袁昌勇 同纠纷 初 6713 号 履行中
7 鑫科 重庆市海锐置业 买卖合 (2025)渝 0120 民 10,661,758.54 判决生效,
有限公司 同纠纷 初 8196 号 履行中
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 1,000 万元以下的诉讼、仲裁案 122,834,270.88 -
件金额
合计 226,635,97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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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披露的诉讼案件,双方已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并由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后续案件执行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本次公告中所涉及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目前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
六、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2025 年 9 月 2 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 48 项,涉及
诉讼金额为 13,379.26 万元。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