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亨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亨
丽创投”)直接持有公司 16,144,7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97%。亨丽创
投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
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解除
限售后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1、2025 年 9 月 17 日公司披露《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
亨丽创投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数不超过 1,580,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742%。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16 日-2026 年 1 月 15 日),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1742%。自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
实施期间,若公司有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
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若减持期
间发生公司回购(注销)股份等股本变动情形,则减持数量上限保持不变。
2、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收到亨丽创投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
的告知函》,截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亨丽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为1,580,428股,占实际减持时点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739%,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亨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 16,144,716股
持股比例 1.779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4,313,6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1,831,116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形成原因
第一组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亨丽 16,144,716 1.7797% 实际控制人张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和君先生持有
限合伙) 亨 丽 创 投
27.0802%的合
伙份额并担任
亨丽创投普通
合伙人及执行
事务合伙人。
张和君 202,477,632 22.3198% 公司之实际控
制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派 4,615,996 0.5088% 陆亚珠女士持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有 德 派 创 投
限合伙) 1.3696% 的 合
伙份额并担任
德派创投的普
通合伙人及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张和君先
生持有德派创
投 44.9740%的
合伙份额,张
和君先生与陆
亚珠女士系夫
妻关系。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艾思 320,091,771 35.2848% 公司之控股股
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
陆亚珠 6,322,176 0.6969% 陆亚珠女士与
实际控制人张
和君先生系夫
妻关系。
合计 549,652,291 60.5901%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亨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股东名称
伙)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5 年 9 月 17 日
减持数量 1,580,428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5 日~2026 年 1 月 15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 集中竞价减持,1,580,428 股
减持价格区间 78.80~94.90元/股
减持总金额 137,706,192.91元
减持完成情况 未完成:72 股
减持比例 0.1739%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1742%
当前持股数量 14,564,288股
当前持股比例 1.60%
注 1:“减持数量”按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填列,“减持比例”按实际减持时点总股本计算填列,“减持价格”以实际减持时点成交价格填列。
注 2:在减持计划期间,因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员工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
加。截至 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总股本为 908,879,339 股。“当前持股比例”按照 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总股本计算填列。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