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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业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9

德业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

        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2年7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7月26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拟授予312名激励对象408.1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12月20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拟授予125名激励对象62.3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38,933,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6 元(含税),向全
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8 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已
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本次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19.02-2.26)(/ 1+0.8)=120.42 元/股。

  2、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408.1000*(1+0.8)=734.5800 万份;本次调整后,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102.0250*(1+0.8)=183.6450 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9 人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8.6400 万份;1 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 A,个人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0.5760 万份;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 9.2160 万份。

    四、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及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因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而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二)公司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上述股票期权。

  六、监事会意见

  (一)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二)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9 人因离
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未达到 A,个人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本次预留授予、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预留授予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本次调整、本次预留授予、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登记等后续程序。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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