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5-054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036.7240万股的1.46%。本次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时间:2021年7月2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889号E10室
法定代表人:王来兴
主营业务:公司为工器具、仪器仪表等类产品的MRO集约化供应商,并从事上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目前业务主要服务于电力行业,并涉及交通、应急等领域。公司通过集约化采购(经销)以及自产的方式为下游客户集约化提供12大类、39万余种SKU的工器具和仪器仪表类MRO,同时,公司还具备相关技术服务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电气设备信息采集及健康状态评价、产品维修保养等专业化技术服务。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360,561.70 292,792.60 212,374.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293.06 9,664.30 20,689.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2,507.69 16,715.17 19,515.93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877.55 28,718.35 21,524.32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0,220.12 157,059.57 155,045.532
总资产 324,962.43 296,514.60 255,672.43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5 0.24 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5 0.24 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56 0.42 0.49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63 6.28 13.80
每股净资产(元/股) 4.15 3.82 3.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13.76 10.86 13.02
产收益率(%)
注: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上述部分指标
2022 年度的数据系据此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王来兴 董事长
2 夏剑剑 董事
3 俞航杰 董事
4 林化夷 董事
5 宋平 董事
6 潘亚岚 独立董事
7 张建华 独立董事
8 王新 独立董事
2、监事会构成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李明亮 监事会主席
2 蒋冰 监事
3 周晴 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夏剑剑 总经理
2 俞航杰 副总经理
3 林化夷 副总经理
4 阮萍 副总经理
5 冯正浩 副总经理
6 张长瑞 副总经理
7 方莉 副总经理
8 叶兴波 董事会秘书
9 丁一彬 财务总监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2022年10月1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10月18日,公司向8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06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2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
记结算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工作;2023年7月20日,公司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137.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并于2023年10月9日在登记结算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股权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公司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58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0802元/股,最低价为9.1200元/股,回购均价9.638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7,829,539.98元(不含交易费用)。
以上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036.7240万股的1.46%。本次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