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1月5日为授予日,以20.2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3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17.1333万股,以32.35元/份的行权价格向33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58.5667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在公司召开董事会授予限制性股票之后至登记期间,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9.0339万股。因此,本次公司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34人变更为323人。公司本次实际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17.1333万股变更为308.0994万股。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完成了上述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47号)。公司本次新增股份3,080,994股,公司总
股本由266,670,000股增加至269,750,99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66,670,000.00元增加至269,750,994.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的结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667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26,975.0994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6,975.0994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6,667 万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股本结构为:人民
股,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 26,667 币普通股 26,975.0994 万股,其他种类股
万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0 股。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如
公司设有副董事长,由副董事长主持,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持,公司不设副董事长,或者副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行,未设副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不能履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