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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007 沪市 五洲特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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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007:五洲特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7

605007:五洲特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09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0 年 10 月 2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0 年 10 月28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0 月 30 日(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发行人近期业绩波动较大。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16,505.81 万元、13,559.42 万元和 17,569.14 万元,
2018 年度同比下降 17.85%,2019 年度同比增长 29.57%。近三年,特种纸行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未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发行人 2018 年度盈利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国内其他格拉辛纸生产厂商新增产能开始释放,导致发行人格拉辛纸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随着发行人子公司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五星”)特种纸项目逐步推进、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增长、公司准备上市导致中介费用增长、汇兑损失增加等因素导致期间费用同比有所增长。随着下游市场的增长,2019 年度发行人盈利能力有所回升。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7,592.79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0.5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925.1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0.50%;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7,569.14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9.57%。

    经审计,2020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5,483.52 万元,较去年同期
增长 3.26%,主要系江西五星 15 万吨格拉辛纸生产线产能利用率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江西五星格拉辛纸销量增加,以及转移印花纸生产线投产,导致营业
收入增长。2020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662.94 万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 179.09%;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960.5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98.00%,主要系:(1)2020 年 1-6 月,发行
人主要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2)2019 年 1-6 月,发行人子公司江西五星格拉辛纸生产线开始投入生产和销售,2019 年 1-6 月江西五星形成亏损约 2,000 万元导致。

    以公司 2020 年 1-6 月经审计的已实现业绩为基础,公司预计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为 190,501.4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3.24%;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约为 23,989.21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08.25%;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22,181.9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7.01%,主要原因为:(1)2020 年 1-9 月,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2)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子公司江西五星格拉辛纸生产线开始投
入生产和销售,2019 年 1-9 月江西五星形成亏损约 2,700 万元,2020 年 1-9 月已
实现盈利。上述 2020 年 1-9 月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也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理性参与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衢州五洲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1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4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五洲特纸”,股票代码为“60500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五洲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07007”。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01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800.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00.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T-4 日)完成,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 10.09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7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0.6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40,370.09 万元,扣除预计
发行费用 6,334.97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035.12 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34,035.12 万元。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20 年 10 月 28 日(T 日),任一配售
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 年 10 月 28 日(T 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10.09 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 10.09 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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