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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001 沪市 威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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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奥股份:威奥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威奥股份:威奥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含
本数,下同)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
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现金管理相关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含 12 个月)。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滚动使用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的理财品种,总体风险可控。

  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受潜在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并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仅为公司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做出预计,后续将视公司具体资金情况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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