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
和审计报告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页码
1 滁州智合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5)第 S00063 号] 1
2 滁州智元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5)第 S00064 号] 37
3 滁州广泰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5)第 S00065 号] 68
4 嘉兴景曜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5)第 S00066 号] 99
5 先进封装材料国际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5)第 S00067 号] 131
滁州智合先进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止期间、
2023 年度及 2022 年度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止期间、2023 年度及 2022 年度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 - 2
资产负债表 3 - 4
利润表 5
现金流量表 6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7
财务报表附注 8 - 25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5)第 S00063 号
(第 1 页,共 2 页)
滁州智合先进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滁州智合先进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 1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止期间、2023 年度
及 2022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二)对编制基础的说明。为贵公司股权转让之目的,贵公司管理层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包括确定在具体情况下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可接受性),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审计报告 - 续
德师报(审)字(25)第 S00063 号
(第 2 页,共 2 页)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
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
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
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按照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编
制基础编制。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 年 2 月 28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3年 12 月 31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表
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月 31日 2022年 12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2,287,087.36 2,284,158.53 2,301,201.3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账款 - - -
预付款项 - - -
其他应收款 (五)2 30,223,757.09 - -
存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32,510,844.45 2,284,158.53 2,301,201.3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五)3 989,778,014.00 989,778,014.00 989,778,014.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