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5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其中中风险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
50,000.00 万元)
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专业金融机构购
投资种类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
开展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其中:中风险理财产品主要
投向为收益凭证类、固收类、混合类、权益类理财产品等。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虽然原则上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为更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其中中风险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 5 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为确保投资收益,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专业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开展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其中:中风险理财产品主要投向为收益凭证类、固收类、混合类、权益类理财产品等。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虽然原则上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然受到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合规性高、资金安全保障力强的发行机构;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投资产品,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 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查,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合理配置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