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0-077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 年 6 月 22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19.000 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5 月 22 日,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董事会以 2020 年 5 月 22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0 名激励对
象授予 519.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0 年 5 月 22 日
2、授予价格:3.65 元/股
3、授予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骨干员工。
4、授予人数:90 人
5、授予数量:519.000 万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数额 44,160.900 万股的
1.18%。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总 占授予时总
(万股) 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章增华 副董事长 25.000 4.34% 0.06%
张维鑫 董事、总经理 25.000 4.34% 0.06%
项剑勇 董事、副总经理 20.000 3.47% 0.05%
陈红琴 董事 10.000 1.74% 0.02%
顾佳俊 董事、董事会秘书 10.000 1.74% 0.02%
张勇 副总经理 20.000 3.47% 0.05%
沈晓如 财务总监 10.000 1.74% 0.02%
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 399.000 69.30% 0.90%
骨干员工(共 83 人)
预留 56.722 9.85% 0.13%
合计 575.722 100.00% 1.3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 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二)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30%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30%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40%
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50%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50%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 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A1484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止,公司实际回
购股票 5,757,220 股,本次共授予员工 5,190,000 股,剩余库存股份 567,220
股。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实际收到 90 名员工 5,190,000 股认缴股款
18,943,500.00 元,已全部缴存至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桥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1050179420000002153 的人民币账户内。公司变更后的股本仍为人民币 441,609,000 元。变更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本为人民币5,19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1.18%;无限售条件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436,419,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98.92%,其中:库存股 567,220.00 元,占注
册资本的 0.13%。截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司尚未办理变更登记。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19.000 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
为 2020 年 6 月 22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不变,仍为 441,609,000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占授予完成前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5,190,000 5,19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441,609,000 -5,190,000 436,419,000
总计 441,609,000 0 441,609,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总额为 18,943,500.00 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
例进行分期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以 2020
年 5 月 22 日收盘价,对首次授予的 519.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预测算。经测
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 5,138.10 万元,具体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5,138.10 1,748.38 2,098.06 1,006.21 285.45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