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5-108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21,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
敏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2 月 20 日~2025 年 11 月 19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41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61.74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77%
实际回购金额 3,000.123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9.33元/股~39.4665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2 月 7 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4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具体内容详
见 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9 个月,
延期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止,即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 2024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2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
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收到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4)。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收到银行发放的回购专项贷款。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
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202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1 元/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
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4 年 2 月 28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3 月 1 日披露了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61.74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7%,回购最高价为 39.4665 元/股、最低价为 9.33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000.1235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起的 12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4 年 9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陈学敏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75.32
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83%,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000.2112 万元(不含
交易费),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 月 1 日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5,955,099 100 211,094,299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884,900 1.14 1,617,400 0.77
股份总数 165,955,099 100 211,094,299 100
注:(1)回购前股份数量为截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的公司总股本,回购完成后股份数量
为截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的公司总股本。
(2)本次回购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884,900 股公司股份,其中 974 股用于公司可转债
转股,1,883,926 股用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
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6718870)。
本次回购期间,公司总股本增加系“新星转债”转股所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 1,617,4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回购方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若公司未能
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的,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
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