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名单:拟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78人调整为373人。
授予权益数量: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46.90万股调整为1,441.20
万股。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根据《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2月9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2月11日,公司披露《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5.70万股,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78人调整为37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46.90万股调整为1,441.20万股。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会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
1.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以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