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一
涉案的金额:248,527,074.49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科技”)于近期收到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被告一: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五:王海荣、王丽霞、王立言、雷立猛
被告六: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七: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主要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清偿贷款本金 2
亿 4774 万元以及利息罚息等。(截止至 2026 年 2 月 7 日利息复利为 727,074.49 元,
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王海荣、王丽霞、王立言、雷立猛、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在上述贷款本息以及原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合理费用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主要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至 8 月期间
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及《交通银行借款额度使用申请书》,八笔贷款共计 2
亿 4774 万元,贷款利息为一年度 LPR 基础上加 0.4%即 3.4%。
对于上述贷款,原告分别与被告王海荣、王丽霞、王立言、武汉炼化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对百利科
技与原告在 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
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 4 亿元。与雷立猛签订《保证合同》,
约定对百利科技与原告在 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8 年 5 月 13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
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 2.5 亿元。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正在积极与银行进行沟通,争取化解贷款逾期问题,同时公司已采取各项措施,收集证据,组织法务人员做好应诉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