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50 证券简称:长源东谷 公告编号:2025-007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 A 股普通股股份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2,413.08 万股的 0.17%。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佐元
股票代码 603950
股票简称 长源东谷
注册资本 324,130,980 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0 年 5 月 26 日
注册地址 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洪山头工业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790571325M
主营业务 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缸体缸盖等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公司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李佐元 董事长
2 李从容 董事、总经理
3 李险峰 董事
4 李易轩 董事
5 冯胜忠 董事、副总经理
6 黄诚 董事、副总经理
7 贾华芳 独立董事
8 施军 独立董事
9 付永领 独立董事
10 张友群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11 吕珍 监事
12 宋新河 监事
13 陈绪周 副总经理
14 李双庆 副总经理
15 王红云 财务总监
16 刘网成 董事会秘书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147,233.19 111,604.34 158,154.48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863.26 10,005.79 24,941.23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9,813.50 8,386.43 22,527.93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7,135.06 225,375.62 225,343.94
总资产 429,103.93 383,985.38 369,110.17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7 0.31 0.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7 0.31 0.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1 0.26 0.72
每股净资产(元/股) 7.71 9.85 9.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25 4.47 11.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38 3.75 10.58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进一步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薪酬
考核体系,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并为优秀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激励平台,增强公司竞争力,稳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深化公司经营层的激励体系,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各方利益的一致,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 A 股普通股股份。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2,413.08 万股的 0.17%。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所有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8 人,具体包括:
1、董事(不含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管理骨干;
3、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三)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召开股东会前,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权益数 占授予总量的 占股本总额
量(万股) 比例 的比例
冯胜忠 董事、副总经理 8.90 16.04% 0.03%
黄 诚 董事、副总经理 8.90 16.04% 0.03%
陈绪周 副总经理 3.10 5.59% 0.01%
李双庆 副总经理 3.10 5.59% 0.01%
刘网成 董事会秘书 2.30 4.14% 0.01%
王红云 财务总监 2.30 4.14% 0.01%
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6.90 48.47% 0.08%
(12 人)
合计 55.50 100.00% 0.17%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体名单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长源东谷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五)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3.56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3.56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