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5-03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且公司 2024 年实施了股份回
购,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回购金额为 77,055,649.7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此外,公司于 2024 年 6 月实施了 2024 年一季度权益分派共计 12,607,960.08 元
(含税);综上,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96.89 万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4,444.29 万元。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不满足《公
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实施了 2024 年一季度权益分派,即以公司总股本
630,398,0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 12,607,960.08 元(含税);公司 2024 年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
竞 价 方 式 已实 施的 股 份 回 购 金额及已 注 销 的前 期回购 股份 金额 合计
170,160,383.50 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股份(含注销部分)的金
额合计 182,768,343.58 元。其中,公司在 2024 年对 2021 年回购的 7,625,100 股
股份进行变更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此次注销的回购股份(系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股份)金额为 93,104,733.80 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105,712,693.88 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24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及新项目建设需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2,607,960.08 0 12,607,960.08
回购注销总额(元) 93,104,733.8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5,968,943.21 -565,750,945.13 80,938,479.11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444,442,919.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25,215,920.16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不适用
额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93,104,733.8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40,260,469.7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118,320,653.96
回购注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不适用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30% 不适用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否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
回购方案已完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3,690,3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2.15%,累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 100,979,064.7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 2024 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回购股份 11,457,3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1.80%,累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 77,055,649.70 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630,398,004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607,960.08 元(含税),具体实施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3)。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公积金后可以进行现金分红”,基于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事实,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中长期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 2024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和升级改
造等以保障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致力于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同时兼顾应对外部风险的必要资金储备,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会委员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