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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能科技:睿能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睿能科技:睿能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33            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软件园 C 区 26 号楼公司三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董事赵健民先生、王开伟先生、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林晖先生、李广培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10,229,5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022,957.50元(含税)。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5.51%。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为:公司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及评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长杨维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赵健 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蓝李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系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
 事长制定具体方案。

    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 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投资期限为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 动使用。同时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 春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 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授信主体          银行名称        申请授信额度            担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不超过人民币

            公司福州分行            20,000 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不超过人民币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5,000 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不超过人民币

            公司福州分行            5,000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不超过人民币  信用方式

            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10,000 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不超过人民币

 福建睿能  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10,000 万元

 科技股份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人民币

 有限公司  福州分行                15,000 万元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人民币

            福州分行                10,000 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人民币  信用、质押等方式

            福州分行                16,000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不超过人民币

            公司福州吉祥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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