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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33:睿能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603933:睿能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董事赵健民先生、王开伟先生、独立董事徐培龙先生、严弘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169,060.03 元;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054,150.2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 2020 年度母公
润为18,948,735.23 元,加上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197,805,721.39 元,扣除实施2019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20,123,320.00 元,2020 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6,631,136.62 元。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01,233,2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0,061,660.00 元(含税)。

  本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3.00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
 用。同时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 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 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 通知》(财会[2018]3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 的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 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7 年 10 月)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十四条  以下关联交易事项由    第十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
董事长审批:                      关规定,以下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授权总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 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额在 3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提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
供担保除外);                      额在 3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提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供担保除外);
在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下的关联交易 在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下的关联交易
                                  (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编制《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1年4月修订)。本次修改后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1年4月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17年10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1年4月修订)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一)为满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授信主体      银行名称        申请授信额度          担保

            广发银行股份          不超过

  公司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人民币 6,000 万元 信用方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不超过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人民币 5,000 万元

 全资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不超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福建贝能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人民币 3,000 万元 福建贝能提供担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不超过

 全资子公司  公司福建省分行      1,000 万美元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贝能国际  招商银行股份          不超过      贝能国际提供担保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1,000 万美元

 全资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不超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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