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5-084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实施行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为720,592,317 股,因此注册资本对应变更为 720,592,317 元。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自动解任,《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提交股
东会审议
1 《世运电路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2 《世运电路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世运电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4 《世运电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5 《世运电路对外投资制度》 修订 是
6 《世运电路对外担保制度》 修订
7 《世运电路关联交易制度》 修订
8 《世运电路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9 《世运电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修订
10 《世运电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11 《世运电路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12 《世运电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13 《世运电路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14 《世运电路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15 《世运电路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16 《世运电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修订
动管理制度》 否
17 《世运电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
18 《世运电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19 《世运电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20 《世运电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21 《世运电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22 《世运电路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23 《世运电路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24 《世运电路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25 《世运电路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修订
26 《世运电路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修订
27 《世运电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修订
修订后的章程全文及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四、《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因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修订对照表仅列示重点修订条款,关于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以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代表”“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的内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部分条款,以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体例结构,将原《公司章程》第五章董事和董事会的“第二节 独立董事”改为“第三节 独立董事”,将原“第三节 董事会”改为“第二节 董事会”,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主要修订对照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规,制定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广东世
份有限公司 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Olympic Circuit Technology Co. 英文名称:Olympic Circuit Technology Co.
Ltd. Ltd.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20,592,317
719,411,777 元。 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
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
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
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
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
续。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
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
新增 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
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可以依据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亦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高称总经理或总裁,下同)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股东 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
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指公司除经理外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经 司的经理(亦称总经理,下同)、副经理(亦理(亦称副总经理,下同)、董事会秘书及 称副总经理,下同)、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
财务负责人。 责人。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售线路板(含高密度互连积层板、柔性线路 发、生产、销售线路板(含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及混合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电子元器 板、柔性线路板)及混合集成电路,电子产件;自产产品及其辅料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品,电子元器件;自产产品及其辅料进出口;自产产品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上 技术进出口;自产产品售后服务、技术服务述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 及咨询服务(上述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规定办理;涉及专项规定、许可经营的,按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专项规定、许可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经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19,411,777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