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何大喜先生持有合诚工程咨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股份 7,8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7.61%;黄爱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48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
郭梅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何大喜先生拟自 2019 年 8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21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2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0.1951%;黄爱平女士拟自 2019 年 8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21 日,通过
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减持合计不超过 860,000 股,
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390%(窗口期不减持);郭梅芬女士拟自 2019 年
8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21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22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146%(窗口期不减持)。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何大喜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7,800,000 7.61% IPO 前取得:7,800,000 股
黄爱平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487,500 3.40% IPO 前取得:3,487,500 股
郭梅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900,000 0.88% IPO 前取得:900,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黄爱平 3,487,500 3.40% 与其它 7 名股东共同签署
《一致行动协议》
第一组 郭梅芬 900,000 0.88% 与其它 7 名股东共同签署
《一致行动协议》
合计 4,387,500 4.28% —
上述股东及董事、监事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原
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方式 持期间 理价格 来源 因
区间
何大喜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19/8/28~ 按市场 IPO 取得 自身资金需
200,000 股 0.1951% 超过:200,000 股 2020/2/21 价格 求
竞价交易减持,不 购房还款、
黄爱平 不超过: 不超过: 超过:860,000 股 2019/8/28~ 按市场 IPO 取得 解除已质押
860,000 股 0.8390% 大宗交易减持,不 2020/2/21 价格 股份
超过:860,000 股
郭梅芬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19/8/28~ 按市场 IPO 取得 个人资金需
220,000 股 0.2146% 超过:220,000 股 2020/2/21 价格 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何大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
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
调整。)
(2)自合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就减持股份发布提示
性公告之日,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且
在发布减持股份提示性公告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高于发行价。
(3)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合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
2. 黄爱平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2) 于禁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
(3)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合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
3. 郭梅芬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
(1) 于禁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何大喜先生、黄爱平女士、郭梅芬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何大喜先生、黄爱平女士、郭梅芬女士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