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149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借款利率按照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LPR 上浮不超过 150BP。在上述借款额度内常州锂源可循环办理相关借款。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与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各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向常州锂源提供40 亿元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借款利率将参照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LPR 上浮不超过 150BP,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在上述借款额度内常州锂源可循环办理相关借款。
被资助对象名称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 400,000.00 万元
资助期限 36 个月
□无息
资助利息 有息,借款利率将参照实际发放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LPR 上
浮不超过 150BP
担保措施 无
□有,_____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业务拓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
风险控制。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俊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MA2603RN45
成立时间 2021 年 5 月 12 日
注册地 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 519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恒达路 3 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3,412.7585 万元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
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6.4205%),福建时代
闽东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18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5.5171%),昆仑工融绿色(北京)新兴产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381%),常州优贝利创业投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资中心(有限合伙)(4.1960%),常州金坛泓远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960%),贝特瑞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3.7764%),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2.0980%),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8001%),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0.8392%)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
□其他:______
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2024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35,728.00 825,893.3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992,717.38 697,485.55
资产净额 143,010.62 128,407.81
营业收入 419,978.74 594,144.22
净利润 -22,552.89 -79,345.99
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 无
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 □有,________
事项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经确认,常州锂源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
况。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常州锂源为公司的重要控股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 83,412.7585 万元,股
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万元)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403.1398 66.4205% 控股股东
福建时代闽东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5,020.3125 6.0186% 无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4,601.9531 5.5171% 无关联关系
昆仑工融绿色(北京)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 4,285.8091 5.1381% 无关联关系
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500.0000 4.1960% 同一控制人下的
关联企业
常州金坛泓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00.0000 4.1960% 无关联关系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50.0000 3.7764% 无关联关系
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750.0000 2.0980% 公司高管担任执
行事务合伙人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501.5440 1.8001% 无关联关系
最近十二个月内
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00.0000 0.8392% 曾任公司监事的
人员控制的企业
合计 83,412.7585 100.0000%
常州锂源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 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常州锂源其他股东虽存在关联方,但持股比例较低,且本次财务资助公司拟 采取借款方式,有偿公允,故实际发生财务资助亦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 形。鉴于其他股东的资金情况,经沟通协商,常州锂源其他股东后续不会提供同 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向关联方输 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 2024 年度对常州锂源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对常州锂源累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