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27,199,772 股
2、发行股票价格:8.36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7,390,093.92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22,237,302.60 元
预计上市时间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新材”、“公司”或“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的
27,199,772 股股份已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之前,公司股本为 262,499,289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27,199,77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加至 289,699,061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公司股权结构仍然符合股票上市交易条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修订方案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减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对获配数量与金额进行了同比例调整。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 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程序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由上交所受理并收到上交所核发的《关
于受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上证上审〔2025〕69 号)。
2025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就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
要求。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晶华胶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9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 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27,199,772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27,199,772 股,且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8.11 元/股(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36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3.08%。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27,390,093.9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152,791.3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22,237,302.60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发行方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22,739.01 万元。
5、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8 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认购方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号 (月)
1 周信忠 10,879,912 90,956,064.32 6
2 上海枫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枫池 6,430,029 53,755,042.44 6
优享 1 号证券投资基金
3 李天虹 2,284,780 19,100,760.80 6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金泰龙盛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2,175,981 18,191,201.16 6
金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45,422 17,099,727.92 6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6,789 10,005,156.04 6
7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98,869 9,186,544.84 6
序 认购方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号 (月)
8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87,990 9,095,596.40 6
合计 27,199,772 227,390,093.92 -
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8、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
(四) 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5 年 5 月 14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特定投资者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5)00022 号),
截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止,东方证券已收到共 8 家特定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
227,390,093.92 元(大写:贰亿贰仟柒佰叁拾玖万零玖拾叁元玖角贰分)。
2025 年 5 月 14 日,东方证券向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扣除尚未支
付的承销保荐费(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5)
00023 号),截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止,公司已向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7,199,772 股,发行价格 8.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390,093.9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152,791.3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