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83 公司简称:晶华新材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公司负责人周晓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033,856.08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09,223,363.58元。经董事会审议,拟延迟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延迟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已于2025年4月9日提交注册申请,目前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阶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未完成的,本次发行批文失效。”
为了避免2024年度利润分配与本次发行时间产生冲突,经慎重讨论,基于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考量,董事会决定延迟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行完成后,会尽快按照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度有所增加,为维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贯性与稳定性并积极回报投资者,2024年度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将不低于30%,以此估算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将不低于20,110,156.82元。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包含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业务发展、经营计划、财务状况等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当前能够掌握的信息与数据对未来所做出的估计或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6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93
第六节 重要事项......1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5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16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163
第十节 财务报告......163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
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 指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晶华新材
报告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江苏晶华 指 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晶华新材子公司
浙江晶鑫 指 浙江晶鑫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为晶华新材子公司
广东晶华 指 广东晶华科技有限公司,为晶华新材子公司
成都晶华 指 成都晶华胶粘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晶华新材子公司
安徽晶华 指 安徽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晶华新材子公司
四川晶华 指 四川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晶华新材子公司
昆山晶华 指 昆山晶华兴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晶华新材子公
司
青岛晶华 指 青岛晶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晶华新材子公司
苏州百利 指 苏州百利恒源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为晶华新材子公
司
汕头分公司 指 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为江苏
晶华分公司
香港晶华 指 香港晶华投资有限公司,为晶华新材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承销商、保荐人、保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荐机构
会计师、天衡会计师 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
A 股 指 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胶粘带/胶粘材料 指 以纸、布、薄膜等为基材,通过将黏胶剂均匀涂布
于各类基材上加工呈带状并制成卷盘供应的产品
光学胶膜材料 指 包含功能性薄膜材料,主要指 0CA、车衣膜、复合
光学材料等相关材料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晶华新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anghai Smith Adhesive New Material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周晓南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潘晓婵 陈紫洁
联系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 237 江苏省张家港市保税区东海
弄 8 号楼 1702 室 路 6 号
电话 021-31167522 0512-80179506
传真 021-31167528 -
电子信箱 xiaochan.pan@smithcn.com zijie.chen@smithcn.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大江路8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 237 弄 8 号楼 1702、
1703 和 1704 室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1600
公司网址 http://www.smithcn.com
电子信箱 jhxc@smithcn.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www.cs.com
《证券时报》www.stcn.com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晶华新材 603683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
(境内) 达广场商务楼 B 座 20 楼
签字会计师姓 魏娜、刘盼盼
名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 名称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责的保荐机构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266 号恒
办公地址 隆广场办公楼 1 座 52 层
(2)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东
方证券大厦
签字的保荐代 (1)冯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