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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68:天马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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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证券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0-07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科技”)于
2019年 6 月 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陈庆堂、曾丽莉、陈文忠、商建军、史鸣章合计持有的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 72%股权。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月 4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87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对《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进行了修
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2019 年 6月 21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7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7 月 8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向公司出具《经营者集中
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241号),决定对天马科技收购华龙集团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7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公司应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对价(即交易对价的 50%),即向陈庆堂、曾丽莉、陈文忠、商建军、史鸣章支付
89,049,889.03元(含意向金)。截至 2019 年 7月 19 日,公司已支付完成第一期
对价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7 月 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8 月 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完成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和《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陈庆堂、曾丽莉、陈文忠、商建军、史鸣章合计所持华龙集团 72%股权已过户至天马科技名下,天马科技已持有华龙集团 72%的股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完成交割。

  根据《关于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公司应于标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对价(即交易对价的 40%),即向陈庆堂、曾丽莉、陈文忠、商建军、史鸣章支付
71,239,911.23 元。截至 2019 年 8月 23 日,公司已支付完成第二期对价款项。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继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关于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公司应于标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之日满起一年后的 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期对价(即交易对价的 10%),即向陈庆堂、曾丽莉、陈文忠、商建军、史鸣
章支付 17,809,977.80 元。截至 2020 年 8月 28 日,公司已支付完成第三期对价款
项。

    三、其他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对价款项已支付完成,《关于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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