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5 - 01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
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
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
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1 名、注册会计师
34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2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35,599.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 万元。2024 年度为 9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
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1,906.08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
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惩戒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注册会计师,1998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汝祥,注册会计师,2021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 年起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灏,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4 年起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汝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灏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陈丹燕、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汝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灏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52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60 万元,合计人民币 212 万元,系按
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同比 2023 年度未发生变动。
2025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
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华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华兴在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