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5-017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作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过程中,中汇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按期按质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拟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 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
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
(1)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 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6 人
(7)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 人
(8)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289 人
(9)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10)最近一年(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11)最近一年(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12)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 家
(13)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14)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 万元
(15)上年度(2023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 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0次。4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
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开始在本所
姓名 人员 册会计 上市公司 司提供审计 过上市公司审计报
执业时间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告家数
李宁 项目合伙人 2004 年 1998 年 2011 年 12 月 2020 年 超过 10 家
阮喆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1 年 2012 年 2012 年 9月 2020 年 超过 10 家
余亚进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3 年 1999 年 2016 年 6月 2021 年 超过 15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具体
审计范围,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汇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
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审查了中汇的相关资质,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