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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617 沪市 君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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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股份:君禾股份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君禾股份:君禾股份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4 月 26 日

    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200,000 股

    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36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君禾泵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4 月 26 日为授
予日,以 4.3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周惠琴女士授予 1,20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11 月 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期间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君禾股份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30.00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27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6、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4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暂缓授予的激励
对象周惠琴女士授予 1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4 月 26 日
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周惠琴女士授予 1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36 元/股。

    (三)暂缓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 4 月 26 日

    2、授予数量:1,200,000 股

    3、授予人数:1 人

    4、授予价格:4.3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暂缓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比例

                  自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激励计划拟 占授予时公司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授出权益数量的比    总额比例        授予情况
                                                    例

周惠琴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20.00          10.92%          0.31%          全部授予

          合计                  120.00          10.92%          0.31%            /

        (四)关于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

    明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因参与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周惠琴女士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配偶在首次授

    予日(2023 年 11 月 21 日)前 6 个月内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

    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卖出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出于审慎性考

    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暂缓授予周惠琴女士限制性股票 120.00 万股,待相关授予条件

    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周惠琴女士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

        截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周惠琴女士已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

    的授予条件。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向暂缓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周惠琴女士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0 万股,暂缓授予的授

    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上述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审慎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周惠琴女士具备《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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