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020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 3 名激励对象(林宇、张小卫、王丰)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于 2021 年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9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 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 132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1 万股。该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合计 141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注册资本仍为 244,550,000 元,股份总数为244,550,000 股。前述合计 141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注册资本将从 244,550,000 元变更为 243,140,000 元,股份总数从 244,550,000 股变更为 243,140,000 股。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同时,为响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5号)的要求,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试行)》,公司拟对原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查询后进行规范,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
“塑料日用制品、工业塑料配件、塑料模具、家居用品、纸塑餐具、纸塑饮具的生产、加工、销售;生产、销售乳胶制品、竹木餐具(不含一次性餐具);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
“塑料制品制造;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家居用品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竹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模具制造;母婴用品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竹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登记内容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审批为准)。
三、《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4,550,000 元。 243,140,000 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塑料日用制品、工业塑料配件、 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食品用塑料包塑料模具、家居用品、纸塑餐具、纸塑 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用纸包装、饮具的生产、加工、销售;生产、销售 容器制品生产;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乳胶制品、竹木餐具(不含一次性餐 造;家居用品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日具);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 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竹制品制造;日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 用木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制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 日用品制造;模具制造;母婴用品制造;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塑料制品销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 售;日用品销售;竹制品销售;日用木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合成材料销
展经营活动) 售;母婴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价额。 价额。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44,55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均 243,14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均
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6 个月时间限制。 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性质的证券。
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
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七)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决定的其他事项。 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
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开披露。 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